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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针对期满欠债不还的,更好是尽早向法院提起诉讼规定还贷。有借据标明还贷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据期满之日起三年内;沒有还贷日期的,随时随地能够规定还贷,从第一次讨要之日起三年内就可以。 2、假如申诉成功以后,另一方在履行期未执行法院裁定,能够申请办理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法院在审理申请强制执行后,会依规查看债务人户下的房地产、车子、证劵和储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失信执行人未按实行通告执行裁判文书明确的责任,人民法院有权利向相关企业查看失信执行人的储蓄、债卷、个股、基金认购等资产状况。人民法院有权利依据不一样情况扣留、锁定、划转、调价失信执行人的资产。人民法院查看、扣留、锁定、划转、调价的资产不可超过失信执行人理应行使权力的范畴。 4、做为失信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签证,拉进信用黑名单,乃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工作能力而拒不履行的状况下,因涉嫌拒不履行裁定、判决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履行裁定、判决罪】对人民法院的裁定、判决有工作能力实行而拒不履行,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下列刑期、拘留或是处罚。特别声明:以上内容文字(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来源于网络)如有版权请联系删除。
more>2021年12月24日上午,万灵镇沙堡村党总支武书记一行来到重庆棠香律师事务所,对党建及其他相关事宜亲切座谈。 大家畅所欲言,交流党建工作经验,全面介绍相关情况,取长补短,加深了解。就党组织在各项工作开展中的引领作用,大家认识深刻,共识良多。 经交流,了解到了本所在该村居服务中取得的成绩和不足之处。同时,沙堡村作为万灵镇开发板块的门户,战略地位突出,示范效应明显。沙堡村是全国文明村,有小院讲堂四个,还自行组织拍摄过舞台剧等。群众生活丰富,党建和村建工作成绩突出。 土地利用和开发也是沙堡村的发展重心。由此,双方重点讨论了土地流转、征收等工作中的注意要点,也共同表示今后会在双方支部的牵头下,共同建立长效探索和交流机制,力争摸索出一条沙堡工作经验。 双方支部书记当场达成共识,多开展双方党员联谊座谈活动,多近距离交流。律所支部提出,组织法律援助小分队,对该村困难群众展开帮扶行动。 武书记邀请棠香所党员及其他成员择日参观沙堡村,一览沙堡新貌,并改编张大千词句为“天下海棠无香,唯沙堡海棠独香”,切合棠香律所名,大家非常期待。 座谈在意犹未尽中结束,具体工作开展正纳入计划,法律服务进村居正在进行中。 为感谢我所石伟主任在村居法律顾问服务中的辛勤付出,武书记代表该村村民委员会向石主任送来锦旗!
more>1.夫妇彼此的专业能力 你需要了解实际上大家在日常日常生活中,爸爸妈妈的为人处事、日常生活核心理念、品德修养及学习培训激情等这种层面全是会危害到孩子的,因此,争得抚养权一方一定要把本身的优点呈现出去。例如你可以先出示一些教育背景证实、企业授予的获奖证书,另一方违法乱纪违反规定受企业惩罚、违法违纪遭受解决的直接证据等这种会对你有益。 2.彼此的养育能力 人民法院一定会先开展调研的,那样才有方法确定彼此的养育能力,一般会从两层面看来,一方面是彼此的经济发展能力;另一方面是以彼此的家庭氛围,包含家庭主要成员的状况。假如被告方它有一个充足的经济实力,并且还可以给孩子出示优良的学习培训生活环境,那针对你争得抚养权就十分有益的。 假如被告方家中里也有身心健康的爸爸妈妈,她们又可以非常好的照料孩子,那么你也可以向法文讲出,并且被告方可出示自身企业的工资收入证明、缴税单据,运营企业的还能够出示企业的企业营业执照、生产经营情况的证实,那样对你争得抚养权也是有益的。 3.孩子的建议 假如大家的孩子已满10岁,这个时候就需要征询孩子的建议,这一就可以依据孩子的建议而定,假如孩子坚持不懈追随另一方,被告方能够作孩子的思想工作。 也有像孩子的建议针对决策其抚养权难题是很重要的,可是在争得的情况下一定在立在有益于孩子快乐成长的视角来考虑到,提议父母们向孩子讲明利与弊,那样才可以给孩子一个非常好的发展机遇。 总结:有关离婚怎样争得孩子抚养权,离婚时争得孩子抚养权时一定要留意,一定不可以损害到孩子,你需要了解原本爸爸妈妈离婚对小孩子的损害就非常大,因此一定要合平解决。特别声明:以上内容文字(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来源于网络)如有版权请联系删除。
more>一、经济纠纷是多少额度能够提起诉讼 经济纠纷一般状况下,必须交纳50元的激话花费就可以提起诉讼了,经济纠纷的起诉标的额沒有限定。但依照上诉费用缴纳规范而言,起诉标的额不超过一万元的,每一件必须缴纳50元的上诉费用。超出一万元至十万元:起诉标的额×2.5%-200元。 二、经济纠纷的处理方式是啥 1、公平主体 (1)诉讼和是民事诉讼均适用公平主体中间的债务纠纷,但二者不能并且用。 (2)诉讼推行同意标准,仅有彼此被告方同意达到仲裁协议的状况下,才能够申请劳动仲裁。 (3)合理的仲裁协议可清除人民检察院的地域管辖,仅有在沒有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失效,或被告方舍弃仲裁协议的状况下,人民检察院才能够履行地域管辖。 (4)诉讼推行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做出后,被告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不可以再向人民检察院提起是民事诉讼。 2、不公平主体:不公平主体中间发生纠纷案件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法的挑选与起诉的特性相关: (1)一般状况下,被告方能够立即提起行政复议;还可以先申请办理行政复议(完全免费),对行政复议决策不服时再提起行政诉讼法。对人民检察院的裁定不服时不可以再申请办理行政复议。 (2)特殊情况下,务必先申请办理行政复议,仅有对行政复议决策不服时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法。 三、如何区分经济纠纷与违法犯罪 1、经济纠纷就是指公平主体中间产生的,以经济发展权利与义务为內容的社会发展纠纷案件。 经济犯罪就是指在市场经济的运作行业中,为牟取非法权益,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比较严重侵害国家管理方案、毁坏社会主义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纪律,按照刑诉法应受刑罚处罚的个人行为。 2、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一个是公平主体中间的纠纷案件,一个是比较严重损害社会发展的个人行为,她们负责任的方法也不一样,这二者如果不多方面区别,会导致十分比较严重的不良影响。 3、经济纠纷就是指公平主体中间产生的,以经济发展权利与义务为內容的社会发展纠纷案件。经济犯罪就是指在市场经济的运作行业中,为牟取非法权益,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比较严重侵害国家管理方案、毁坏社会主义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纪律,按照刑诉法应受刑罚处罚的个人行为。特别声明:以上内容文字(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来源于网络)如有版权请联系删除。
more>我所蒋雷蕾律师获锦旗了!11月22日下午,当事人李先生及其外孙罗先生携“正义的守护者 人民的好律师”的锦旗亲至重庆棠香律师事务所,向承办其所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蒋雷蕾律师致谢。这既是对蒋律师个人能力的肯定,也是对棠香律师事务所的认可。 本案当事人李先生在2020年8月16日驾驶摩托车与案件对方当事人驾驶的轻型自卸货车相撞,造成李先生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发后,当事人多次与对方协谈不能,无奈之下只能诉诸法律。当事人找到我所蒋律师咨询时,蒋律师详细了解了整个案件经过,耐心给当事人进行了案情分析,并给当事人提出了具体的诉讼方案与的案件主攻的方向。蒋律师的专业与耐心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当场委托蒋律师作为其一审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后,蒋律师积极跟进案件情况,反复与当事人沟通确认案件事实,认真对待每一个细节,每一份证据。一番努力,终不负所托,一审判决支持了当事人的全部诉求,所有款项均已全额执行到位。
more>更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和解,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执行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依法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履行标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 和解协议一般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和解协议达成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 (一)各方当事人共同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和解协议的; (二)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和解协议,其他当事人予以认可的; (三)当事人达成口头和解协议,执行人员将和解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各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的。 第三条 中止执行后,申请执行人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第四条 委托代理人代为执行和解,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第五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执行和解协议,并向人民法院提交变更后的协议,或者由执行人员将变更后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各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六条 当事人达成以物抵债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该协议作出以物抵债裁定。 第七条 执行和解协议履行过程中,符合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情形的,债务人可以依法向有关机构申请提存;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给付金钱的,债务人也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提存。 第八条 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作执行结案处理。 第九条 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间的规定。 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恢复执行期间自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十一条 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恢复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恢复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不予恢复执行: (一)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申请恢复执行的; (二)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但符合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 (四)其他不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情形。 第十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恢复执行或者不予恢复执行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 第十三条 恢复执行后,对申请执行人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十四条 申请执行人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提起诉讼,执行法院受理后,可以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自动转为诉讼中的保全措施。 第十五条 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因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瑕疵履行遭受损害的,可以向执行法院另行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和解协议无效或者应予撤销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执行和解协议被确认无效或者撤销后,申请执行人可以据此申请恢复执行。 被执行人以执行和解协议无效或者应予撤销为由提起诉讼的,不影响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 第十七条 恢复执行后,执行和解协议已经履行部分应当依法扣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人民法院的扣除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 第十八条 执行和解协议中约定担保条款,且担保人向人民法院承诺在被执行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时自愿接受直接强制执行的,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后,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及担保条款的约定,直接裁定执行担保财产或者保证人的财产。 第十九条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本规定施行前本院公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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